美国EPA船舶通用许可(2013 VGP)环保润滑油规定

美国环保署(EPA)最新发布了船舶通用许可(Final 2013 VGP),自2013年12月19日生效,并取代2008VGP。

根据2013VGP第2部分2.2.9之规定,所有进入美国水域(沿海3海里)船舶在油水界面上必须使用环保润滑油,除非技术上不可行。这些油水界面包含但不限于:可调距桨,推进器液压油级其他油水界面(明轮,艉轴管,螺旋桨轴承,减摇装置,舵承,全回转推进器,吊舱式推进器,浸没的钢丝绳和机械设备)。EAL指可生物降解,最低限度毒性,非生物累积的润滑油,具体见VGP附录A之定义。

同时,VGP所定义的”技术上不可行”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没有经认可的满足设备制造上规格书要求的EAL产品(如油封)可供使用;

2. 需预润滑的设备(如钢丝绳)没有可用的EAL产品;

3. 船舶航经港口内无法获得满足制造商规格书要求的EAL产品,或者须等到船舶下次进干坞才能更换或者使用EAL产品。

如果船舶适用上述“技术不可行”之情形,船东或经营人须在保留船舶上的记录文件上如实记录原因,必要时附有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支持性材料,并在VGP要求的年度报告里向EPA报告非EAL的使用情况。另外,使用EAL并不代表授权排放有害数量的润滑油。

EPA建议所有的新造船经营人尽力使用基于海水的艉轴管润滑系统以避免自这些界面排放油类至水生环境。

除使用EAL外,2013VGP对油水界面其他要求如下:

1. 可调距桨,全回转推进器,吊舱式推进器,舵承及其他油水界面上的密封装置应保持在良好操作状态以使液压油或其他油类的渗漏至最低。船舶的船东或经营人不得自人和油水界面排放有害数量的油类。如可行,应在干坞内对船舶可调距桨,推进器或其他油水界面上的装置进行维护保养。

2. 当船舶不在干坞时应尽可能的对艉轴管密封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如必须对艉轴管或其他油水界面上的装置进行维护保养或应急修理,且有可能排放出有害数量的油类,应使用合适的泄露处理设备(如围油栏)以控制溢油。应有直接通到至泄漏处置设备以清除溢油。

3.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拟浸没水中的钢索或机械设备涂抹润滑油,入水前应清除过量的润滑油。

瑞安勃润滑油为船舶环保润滑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其高性能的生物基润滑油源自农业资源,环保无毒,可生物降解,同时性能达到合成油水平,满足船舶各种设备的润滑和保养,保障设备在潮湿、腐蚀性工况下顺利运转。

更多信息:

瑞安勃关于符合VGP要求申明及产品列表

查看瑞安勃船舶环保润滑油EAL产品

Final VGP_permit2013 highlighted Page 47.pdf

EPA使用环保润滑油规定通告-中国船级社通告.pdf